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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是政策之树的硕果

2020-10-26 09:30:59   次阅读  稿源:  

     1991年开始,文化部设立专业舞台艺术文华奖,一批又一批舞台艺术精品和优秀舞台艺术人才脱颖而出。1992年开始,中共中央宣传部设立五个一工程奖,一批又一批优秀电影、电视剧、戏剧、广播剧、歌曲、图书纷至沓来。2013年,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艺术基金,一批又一批具有良好基础和前景的艺术作品、培训项目、推广项目接连催生。回望近20年大连艺术历史会发现,一些带有品牌意味的艺术品和艺术家,就是在这类激励性政策的感召和扶植下涌现出来的。

    在大连,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出台了《关于繁荣文艺创作的十条规定》《关于壮大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》等政策性文件;搭建了大连艺术节和新人新剧目展演等展示平台;设立了金苹果奖、艺术节奖和舞台艺术重点剧目扶植资金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奖项和扶植项目,为鼓励文艺创作、促进文化产业发挥了良好的作用。在国内,越来越多的城市不断增大关于文化发展,尤其是关于文化品牌的扶植性、规范性政策力度,与之相对应的,是一些地方文化品牌络绎不绝,品牌效应不断放大。事实证明,政策的力量对于文化品牌的形成和壮大,具有决定性作用。

    或曰,关于文化,是否出现品牌并非决定于政策,譬如在那些本没有“政策”概念的年代,譬如屈原、李白、曹雪芹……说得更直接些:弄不出品牌,是文化人自己没本事,不能怨天尤人。的确,文化有其自我成长的强大基因。但是,从社会发展中的文化大格局视角看,文化政策又确是在整体上决定着文化生长的多寡、强弱、优劣等状态。焚书坑儒、独尊儒术,哪一项不制约着文化的大走向?不决定了文化的此消彼长?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,哪一策不编织着文化的新格局?不造就了文化上的兴旺繁荣?更何况,当下所言“品牌”,其实是能够产生足够社会效益和相应经济效益的品牌。以政策为支撑,发掘、打造、提升、推广文化品牌,使之焕发和兑现相应效益,是必须建立的思维。

    每一地都在为打造自己的文化品牌冥思苦想,但确有成效者为数尚少。究其缘由,一是稍有些特色、业绩便自诩为品牌,老王卖瓜,是文化见识的浅陋。二是只专注、培植已显露成绩的方向,给予特供,是文化政策思维的残缺。

    要真正认识政策之于文化品牌的作用,应当形成一种关于文化的系统性战略思维和具体策略,即构造政策体系。首先,要以真诚的热望、博大的襟怀、前瞻的视野、科学的考量和切实的努力作为总思维。同时,还要以厚植文化土壤、全面繁荣文化、培育文化要素、契合文化趋势作为总政策,进而建立包括文化品牌政策在内的关于整体文化建设的政策架构。也就是说,品牌政策,其实是文化政策中一个具有一定特殊意义的局部。没有关于文化的总政策,文化品牌便是无源之水、无根之苗。在这样的总思维、总政策基础上,关于文化品牌的政策,就变为了繁荣文化的战略谋划中之有机构成,文化品牌便具有了自然滋生、广泛成长、根深叶茂的生态环境。

    从这种意义上说,政策犹如一株根系深厚、骨干坚实的大树,文化犹如这株大树的繁枝茂叶,而文化品牌则是其间最为丰硕的成果。从这种意义上说,考量一个城市、一个地区文化品牌建设的状况,就是在考量政策建设的状况,考量其政策的系统性及其厚度、高度、广度。从这种意义上说,谈及文化品牌,政策是最大、最高、最具魅力的品牌,是品牌中的王牌。